第37章 打架

正文 第三十七章 打架

?我个人是不喜欢打架的,倒不是因为怕,而是因为打架本身不能创造财富产生效益。~~WWw.dawenxue.com?超速首发~~许多男人认为打架打得凶,?女人就会喜欢自己,我看这可能是个误区。我想大多数女人还是喜欢安全感的。?

一想起这个世界上还有那么多好吃的东西,好看的美女。我就不忍心拿自己的血肉之躯去冒身死之险。万一被哪个冒失鬼捅中要害部位,可怜那些美女怎么办??

**十年代长沙街上的打架,很多只是为了抢游戏币、皮带头或身体碰撞之类的小事。一般是你打了我几下,这边说:“有种别走。”于是那边就不走。这边去叫来一帮人,两边打将起来。然后,警察来了,抓住几个跑得慢的。受伤的得了几个医药费身体受苦,动了手的都要赔钱经济吃亏。搞不好还得坐牢,死了人还得偿命。有意思吗?有这份闲工夫我不如去拖两天板车,还能出点效益。?

但是有些架你不能不打,因为你有一帮不争气的兄弟。?

学伟就是这种人,身上跟长了刺一般,到处惹是生非。隔三差五就顶着一头的包来找我,不是被人抢了游戏币,就是打桌球时被别人占了台子….…?

我说:“怎么每次都是你啊?别人怎么没事?”?

学伟说:“他们说看我不顺眼。”?

“你这副德行也确实让人看不下去。”我不由得同情起对方来,“外形不好就不要出去招摇。”?

我打架必备的行头是:跑鞋一双,鞋带绑紧。夏天牛仔服,冬天皮夹克,一般刀子很难刺穿。戴帽子(恨不能戴头盔,太夸张了),不但护头,还能护脸。我的脸虽然没有铁军的好看,但自家还是蛮爱惜的。不少傻瓜为了讲究派头,穿西装皮鞋上阵。厮斗之中,常常把西裤衬衣扯烂。逃命之际,往往将皮鞋跑丢。而我总是潇洒自如,指挥若定,轻松领跑,一撤千里。?

我是惯于群胆群威的,只要己方人多我就敢冲在最前面,把手指到对方的鼻子上,调子放得比天高。倘若己方人少,我就站在队伍的中间压后部位,形势稍有不对,立马进行战略性撤退。我觉得打不赢还要强行打是出宝,打不赢就跑没有什么可耻的。这叫战术。**当年不也是被国民党打得在西南地区转了两万五千里吗??

我打架一般都带刀,主要是用来威慑敌人的——并非真的要捅人。用刀是有技巧的,我一般是只砍不刺。砍的动作显得威猛,其实造成不了多大的伤害。而刺就不同了,一个不小心刺中要害,后果不堪收拾。?

老彭那天的架却是不打不行,不打不足以平民愤。?

事情发生在北正街。夜晚。几个街痞子叫了一部踩士(三轮人力车,现已绝迹),半路上故意翻到,然后要踩士赔钱。踩士身上能有几个钱?赔不起。于是街痞子就动手打人。那踩士是个哑巴,不敢还手,抱着头蹲在墙角里任他们踢打,噢吖只叫。老彭看不过眼,上去讲了几句公道话。他可能以为自己德高望重,别人不敢把他怎样。不料,那几个街痞不识货,迎头一顿痛击。可怜老彭一个人孤军奋战,顿时被打得不成人形。?

“你有狠就莫走。”老彭擦着嘴角的血,愤愤地喊道。?

那几个街痞见老彭戴着眼镜,一副老实相,以为他讲着玩的。就回答:“老子就不走,你去喊人来罗。”?

我至今都搞不懂,为什么经常有人把架打赢了还故意不走人。难道这样做就是有胆气?真是傻比。?

我和学伟、李雷、项辉打了一部的士往现场赶时,老彭又打来电话:“对方现在又来了几个人,一共有十几个人,你们要多叫几个人来才行。”?

于是我在车里用电话联系另外的人,但这时要等那些人赶到恐怕已经来不及了。我们加起来才五个人,跟十几个动手是万万占不到便宜的。那时情急,顾不得许多,先打起来再说。?

下了车,一声喊,就往上冲。不料,那些人一看见我们冲上来,就吓得回头跑。原来,在我们下的士的时候,一辆军车跟在的士后面一个急刹,也停了下来。对方以为那辆军车也是我们叫来的,吓了一大跳。不及细想,慌忙就跑。?

我们也不知所以。他们跑,我们就追。从北正街路口追进了赐闲湖那条巷子。其实,这时只要他们有一个胆子大点的回头看看,就知道只有五个追兵。只要停下来对打,我们必死无疑。?

谁知这帮子人欺负残疾人有狠,却每一个清醒的,只顾抱头鼠窜,生怕回一回头会影响到自己逃跑的速度。跑着跑着,终于有个小子跑丢了皮鞋。被我一把扯住了衣领,就像《猫和老鼠》里的汤姆殴打杰瑞一样,很快他就被打得跪地求饶。?

铁军打架最猛,像刚死了亲爹一般,厉声惨叫着捡起街边的一颗砖头,双手握住,奋力像跪在地上的那位头上砸去。我赶紧伸手挡架,结果砸在我手背上,痛得我死去活来。铁军还不肯甘休,举砖再砸。我的角色迅速转换,由一个打手变成了劝架的。死死地抱住铁军的手,大声喝止。事后想想还是比较值得,如果我不架那一下,那小子肯定死翘翘,那就不好玩了。?

这时,警车出现了。大家顿作鸟兽散。?

我穿着我那双跑鞋好比哪咤脚踩风火轮,不一会就越过了营盘街,来到教育街的十字路口。正当我犹豫该选择哪个方向时,最富戏剧性的事情发生了。?

那十几个被我们追赶的家伙从赐闲湖的另一头逃窜出来后,左一钻右一拐,居然也跑到了教育街的十字路口。我和他们狭路相逢,在相距不到十几米远,同时立住。我偷偷回头一看,身后没有一个自己人,而对方还是十几个。吾命休矣!?

此时,我的体力已然不支。好比一场马拉松跑到了尾声,运动员已不可能再发出有力的冲刺了。?

正当我准备坐以待毙之际,气喘吁吁的他们居然也以同样绝望的眼神看着我。原来由于夜幕的掩护,大街上人影晃动,他们以为我是前来包抄追袭他们的先头部队。只听见一声喊,那群人一哄而散,分别逃命去了。我的天!这帮人简直比我和国民党还怕死。?

想来今晚的我就算当年长板坡前张飞的威风也不过如此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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