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三章 穷光蛋

冒险者易物区域,其中最大的一个摊位,是商会售卖治疗药剂的地方。炼金药剂可以加快身体的恢复速度,在战斗的紧急时刻,或者是重伤的危急关头,有一瓶药剂在手,就可能逆转败局或者救下一条性命。得到及时处理的重伤叫做重伤,没有得到及时处理的轻伤也能致命致残,所以治疗药剂的用途相当广泛,是救命的东西。

这种炼金药剂不同于野草药,是需要经过炼药师加工制作的,有这么一道加工费在其中,所以并非人人都能够消费得其的,只有攒下一定家底的冒险者,才能有这个资本。药剂摊,是易物市场里唯一一处可以用货币就能进行交易的地方,但这里用到的钱,是以金币为单位的,像雷拉格和珍妮弗这样,平时消费单位为铜子或者银币为单位的,虽然他们能买得起几瓶药水,但若非真的有必要,还是不愿意花销这么大一笔钱的。

除却药剂摊,剩下的便大多是个人的地摊,有交易意向的人,先到者占下一小块地方,并且展示出来自己的交易品,后来者遍历一圈找不到合适的,再另找一小块摊位占下,如此增减循环累加。

雷拉格和珍妮弗兜了一圈,能够吸引他们的东西并不多,珍妮弗因为与雷拉格之前的打赌约定,所以这一路上只留心了长枪,而没有关心那些药草素材。雷拉格则是几乎完全不会考虑那些武器护甲,现在的装备对于他来说就已经挺不错的了,而那些强健体魄之类的药草或者从魔兽身上取下来的骨肉牙齿,吃龙魂天赋修炼的雷拉格对那些的需求也若有若无,所以对他来说,这像更是一次漫无目的的闲逛。遇到有什么能引起注意的新奇物品,他才可能考虑会交易一番,正是因为并非有目的性的势在必得,所以雷拉格才只准备了两把附魔匕首作为资本。

长枪算不得热门兵器,尤其是对于常钻树林下地洞的冒险者来说,一般的冒险者战士,还是更倾向于使用长剑或者战斧作为武器,长枪手算得上是小众职业了。珍妮弗一圈下来,并没有遇到什么心仪的兵器,中途倒是有一把漂亮的青蓝色长枪吸引了她艳红色的眼球,只不过,这把水属性附魔的长枪,除了看上去有些漂亮以外,并没有其他能吸引珍妮弗的地方。属性是与火焰相克的冰水,枪头也是与她所用的重枪头完全相反,非但不重反而比普通的制式长枪轻巧不少。

“喂哎,珍妮弗,你确定了?”

走过去那个摊位之后,雷拉格转头对珍妮弗问道。

“嘛啊,还是算了吧,我又没有仓鼠症,犯不着为了一个用不着的武器把自己卖了。”

珍妮弗耸了耸她的小肩膀,虽然她口头上是说的自己没有仓鼠症,但是从少女方才那种眼睛死死盯着的渴望以及依依不舍的留恋,事实上雷拉格能感觉得到,珍妮弗要克服自己心里作祟的仓鼠症,其实是下了一番功夫的。

路过其中一个摊位时,雷拉格停住了脚步。

这个地摊上,不同于其他地方都是些素材道具和自己职业用不到的好装备,摆着的是一摞破旧的书籍。摆这个摊的,是三个衣衫褴褛的男子,脸上胡渣杂乱显得有些邋遢,但形体上看起来是青年的模样,身体并不壮,但肌肉却都很结实。

“请问这些书是?”

“嗐,俺们不识字,也没翻开看过,这些书是俺们从一个山洞里旁找到的,也不知道究竟是些啥东西。你要是想看的话,拿出东西来换几本回去。”

这是一笔的买卖,以物易物概不退货,也就是说,有可能真的换到一些好书,也有可能换到譬如《元气满满的亚龙人女仆》……咳咳,这也是好书。

就凭这三个装备捡漏到极致的盗贼,谅他们也没实力去闯什么危险地段,所以雷拉格对这书所抱有的期望值并不高,但是至少有一点,买一柄普通匕首的价钱,绝对买不来几本籍,看这些破旧书籍,里面有笔记本,也有印刷书,但就其中印刷书的数量来说,雷拉格就已经赚了。

啪!

雷拉格从怀中取出一把泛着红色的匕首出来,重重地拍在了这摞书旁边。

“我全都要了。”

这把匕首,对于铸剑师副职业的雷拉格来说,根本算不得多贵重的东西,但是对于市场行情来说,即使这三个人卖东西贪得黑一些,买这种赌博品也是足够了。更何况,对于盗贼来说,匕首正是他们职业所需要的兵器,所以这一把附魔匕首对于他们来说,换全部的书真的行得通。

见到泛着火纹的附魔匕首,三个青年盗贼不禁各自眼前一亮,就和雷拉格估算的一样,若是换做其他的附魔兵器,这三人或许还会讨价还价一番,要雷拉格多拿出点钱来补平差价,但因为是本职业兵器,所以,就算是雷拉格让他们反补差价,他们都需要好好考虑一番。

附魔装备和普通装备不同,它们的强度更多的取决于附魔的威力,而并不局限于武器本身的用材多少,贴合自己本职业的就是要有更高的价值,不存在一把附魔战斧就能够破开成好几把附魔匕首这一说。

交易完成,雷拉格将这些书本用一个包裹卷起背在肩膀上,然后带着珍妮弗继续去看其他新来的摊位。

接下来的几个摊位当中,并没有能令二人中意的物品,正在雷拉格准备要回去找那母女俩的时候,易物市场的中央,忽然闹得沸沸扬扬起来。

被人群围在当中空地上的,是一个衣着妖艳的美丽女郎。

“大家好,我叫贾妮思,是商会的售卖员,今天妮思为大家带来了一些商会特供的精品。”

原来是类似于拍卖行里的拍卖官一样的存在,难怪会打扮得如此耀眼,就冲着这个妖艳的女郎,就会有不少男性被色心冲昏了头脑,为博得美人一笑而放大手笔。乡下的妇人大多七嘴八舌爱慕虚荣,但是男人在遇到自己倾慕的美女面前时,也会变得非常虚荣,纵然是明知道自己辛劳一生也未必能够买得起这美人身上的一件千金裘,根本宵想不得这样的妖精,但是依然会想要在她的面前把自己表现得优秀豪放,只为了美人心中能够记住自己的一个身影。

雷拉格在后面远远地看了一眼,低声叹了口气。

“哎,买不起。”

雷拉格语气当中有些暗淡,说完之后转身就要离开。

“不留下来看看吗?”

“哎,现在我手里就这一把威力并不强大的附魔匕首,哪里换得起商会特选的珍品呢?就冲着商会出动了这么一个大美女来做售卖员,卖出来的也一定是硬货,要是一会儿商会拿出把大枪来售卖,咱俩留在那里不是干瞅着眼馋么?”

“是吗?真的只是因为这个?”

女孩子之间,总是会随时比较一下自己与对方谁更漂亮,哪怕珍妮弗已经是一个很难得的美女了,但在看到一个身材比自己要好很多的美女之后,还是会有一些吃味。

“那位售卖员小姐,她,还差了那么一些吧!与其眼热那些摸不着边的贵重物,有这时间,倒不如再去周围找找,有没有什么可以值得交易的东西,我这人还是相当务实的。”

嗯,没错,雷拉格的务实体现在方方面面,买东西这方面更是不可能落下。而且,说那位售卖员小姐差了一些,其实,真的是差了不少的,珍妮弗和凯琳娜这个年纪毕竟还小了些,与她没有太大的可比性,但是戴安娜呢?汉娜呢?

比起戴安娜的冷艳,这贾妮思未免显得媚俗了一些。要是比起汉娜来,且不说这花瓶一般的女子能会干些什么,就说单个人自身,这位妮思小姐真的是还要小上不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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